在全球社會與自然環境急遽變化、國內外政府與企業均積極發展對策的情況下,陽光基金會做為地球公民的一份子,亦不能自外於此愈趨挑戰的環境。陽光基金會雖然是一個非營利組織,除了長期為燒傷顏損者的健康、福祉與人權努力之外,也願意更積極地為創造永續的社會與自然環境承擔責任。
因此,陽光參與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NPO永續專案,嘗試從社會、環境與治理等面向上,自我檢視,訂下永續目標與策進行動,做為組織發展的基礎。
陽光基金會在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的投入,包含以下4個彼此關聯的社會永續議題。
- SDG 3健康與福祉:陽光基金會數十年來提供燒傷、顏損與身障者服務,改善服務對象與其家庭的生活品質,提升其健康與福祉,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「SDG 3健康與福祉」。
- SDG 10減少不平等:2015年起陽光推展臉部平權倡議,與顏損者共同發聲,使大眾更認識顏損者,促進社會融合、尊重多元、平等不歧視的環境,為永續發展目標「SDG 10減少不平等」盡力。
- SDG 8尊嚴工作與經濟發展:陽光基金會經營社會企業,透過直接雇用、特許加盟與推介至一般職場就業,讓身心障礙者有合適的工作與穩定的收入,回應永續發展目標「SDG 8尊嚴工作與經濟發展」。
- SDG 17多元夥伴關係:陽光基金會透過國內外合作與結盟,以及燒傷復健培訓中心,促進上述3項目標達成,連結永續發展目標「SDG 17多元夥伴關係」,並讓開發中國家的燒燙傷者獲得更專業的服務,提升其健康與福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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